第15章 垄断
第14章假设了无数企业激烈竞争。现在走到另一个极端:只有一家企业。垄断者没有竞争对手,它是"价格制定者"——但它也不能为所欲为,因为需求定律仍然存在。本章分析垄断企业如何决策、为什么垄断损害社会、以及政府如何应对。
垄断为什么存在?——进入壁垒
- 自然垄断:一个企业供给整个市场的成本低于多个企业。如自来水管道——铺两套管网是极大的浪费。这类行业有巨大的规模经济,ATC不断下降
- 关键资源垄断:控制了必不可少的资源(如唯一的水源、专利)
- 政府创造的垄断:专利、版权、政府特许经营权——政府有意识地用垄断权激励创新("给你20年独占权,换你把发明公开")
垄断者 vs 竞争企业:关键区别
竞争企业:P = MR(水平需求线,卖多少价格都不变)
垄断企业:P > MR(面临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,要多卖就必须降价——降价不仅影响多卖的那一件,也影响前面所有卖出的)
为什么垄断者的MR < P?一个数字例子
| 销量 | 价格 | 总收益 | 边际收益 |
| 1 | 100 | 100 | 100 |
| 2 | 90 | 180 | 80 |
| 3 | 80 | 240 | 60 |
| 4 | 70 | 280 | 40 |
从卖1件到卖2件:价格从100降到90。多卖1件增收90,但原来那1件也从100降到了90(亏了10)→ MR=90−10=80 < P=90。
垄断者的利润最大化
规则仍然一样:MR = MC。只是垄断者的 MR 不等于价格——
1. 找到 MR = MC 的产量 Qm
2. 在这个产量上,需求曲线告诉你消费者最多愿付多少钱 → 定价格 Pm
3. 结果:Pm > MC(垄断定高价、少生产)
| 完全竞争 | 垄断 |
| 产量 | P = MC | P > MC |
| 价格 | 低(=MC) | 高(>MC) |
| 总剩余 | 最大化 | 有无谓损失 |
垄断的无谓损失
垄断者把产量从竞争水平 Qc 压低到 Qm,价格从 Pc 抬高到 Pm。在 Qm 和 Qc 之间,消费者的支付意愿仍大于生产的边际成本(本可互利),但这些交易没有发生——无谓损失出现了。一部分消费者剩余变成了生产者的垄断利润(只是转移),但三角区域的社会福利永久消失了。
价格歧视:垄断者的高级玩法
价格歧视:对不同的顾客收取不同的价格——不是因为你"歧视",而是为了攫取更多消费者剩余
三种价格歧视,你天天在经历:
完美价格歧视(理论上):对每个顾客按其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收费——所有消费者剩余都变成生产者剩余,但无谓损失为零(产量达到竞争水平)。现实中不可能完美,但大学助学金接近这个思路(按支付能力收费)。
数量折扣:"第二杯半价""三件八折"——买得多的人通常对价格更敏感(需求弹性更大),所以给更低价格。
群体定价:学生票、老年人折扣、早鸟票——根据可观察特征区分不同弹性的人群。需求弹性大的学生给低价,弹性小的上班族收原价。
针对垄断的公共政策
- 反垄断法:禁止合并、拆分大企业、禁止串谋定价
- 价格管制:政府设定垄断企业的最高价格(如 P=MC 定价,或 P=ATC 定价让企业至少回本)
- 公有化:政府直接经营自然垄断行业(如邮政、铁路),但公有制也可能缺乏效率激励
- 不作为:如果垄断是专利的产物,其无谓损失可能是激励创新必须付出的代价
本章小结
- 垄断源于进入壁垒——自然垄断、关键资源、政府创造
- 垄断者的 MR < P(多卖需降价,降价影响全部销量)→ 利润最大化仍为 MR=MC,但 P > MC
- 垄断导致无谓损失(减产提价,互利交易消失)
- 价格歧视能减少无谓损失,但把更多剩余从消费者转移到生产者
- 反垄断、管制、公有化是三种主要的政策回应
关键术语
- 自然垄断 (Natural Monopoly)
- 一个企业供给整个市场的成本低于多家企业的情形
- 价格歧视 (Price Discrimination)
- 对同一产品向不同顾客收取不同价格
- 反垄断法 (Antitrust Law)
- 旨在限制垄断势力、促进竞争的法律